戴着脚镣手铐的犯人是重刑犯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不一定是。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脚镣手铐一般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用的,不是只有重刑犯才需要戴脚镣手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20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