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篇关于分居的规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3.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夫妻双方分居,不会产生自动离婚的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 夫妻一空陪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颂亏(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野亏神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31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