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条件和要求
法律分析:第一项:一个人(一个股东)注册一家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一次到位,不能分期提供资金。
第二项: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第一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以在5个以内到位年份。
详情如下: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元。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
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
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
第三项、有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营业场所,即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四项、投资公司是一家投资自有资产并作为其主要业务进行投资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已经确认了这种形式的投资公司,因此,应该允许建立投资公司。
第五项、投资公司可以在其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该行业的概念。
第六项、应区分投资公司和直接经营业务的投资业务。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投资”是指公司在一个行业中投资、行业的范围,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经营业务。
第七项、由国内公司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领域不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业务范围获得批准后,其投资范围可以用一般语言表示。除投资外,投资公司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应当经有关的、行政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批准,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