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育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协商,由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来抚养,但是在法律上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免除的。 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应该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得被歧视。 如果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