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两人一起付的,写是两人的名字,但房贷是男方一个人还的,离婚后怎么分配?

 我来答
家理律师事务所
2022-07-26 · 百度认证:家理官方账号
家理律师事务所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除非有其它协议存在,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法院一般会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在无其他协议的前提下,若为共同共有,则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照双方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将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再支付另一方对应房屋份额的房屋折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确定双方所得的房产份额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双方出资中是否包含个人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原则、照顾对家庭贡献较大一方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对出资较多一方、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及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00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505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