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是什么?
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