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1、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32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