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两月一周是指: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民族政策宣传月、7月份第1周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宣传周、9月份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形成
长效机制。
搭建“一周两月”平台, 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
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处理好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边疆巩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市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持
少数民族聚居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强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巩固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