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唉,现在就是初步判定由乙方负责70%的医药费,但乙方家长居然不同意。甲乙双方同学平时也都算是好学生一类,做为老师也不想太过,担心对他们造成不良影响。实在是头痛啊。 展开
虽然我国缺乏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和法规, 很多学校也对校园暴力持有纵容的态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为学校或教师,应时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制定制度对校园暴力零容忍;一旦遇到打架斗殴事件,要及时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学校与教师只需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千万不要在法律之外擅自处理校园暴力事件。
扩展资料:
如果有打架斗殴行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会被给予罚款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的处理流程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二)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罪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处罚。
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对打人者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并且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第一种这个学生不是老师直接教的学生,这种情况学生不认识老师,老师也不了解学生,老师对学生无管理权,如果老师去制止学生,学生也会不认可,这相当于老师是陌生人,所以老师无权制止。并应迅速离开,否则家长面对打架后果会质疑老师不管理,而枉顾老师不直接教此学生无权管理学生事实。
二、第二种是打架的学生是老师直接教的,而打架地点在学校内,老师大声发声制止,应说:打架违反校规,请立即停止。发声次数为三次。但不能动手制止,并应手机录像制止过程,且不可主动要求其他学生动手制止,因为如果其他学生受到伤害必找老师责任。也不能要求其他学生不要制止,否则会让人认为老师妨碍制止学生打架。三声制止之后,如果学生不听从制止,应继续录像留取证据,之后应该报警处理,并大声告诉学生老师将要报警,一切后果自负。如果学生还不停,视作老师已尽义务。则老师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如果学生有明显受伤等准备送医处理。
全程老师禁止动手,因为老师一动手就可能被赖上体罚学生。
三、如果学生在校外打架,或与社会其他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因为已经离开学校,老师不在职务范围,老师应迅速远离,尽量避免牵涉其中,否则社会人员不理解离开学校,已经不是老师职能范围,老师无权管理,反而会怪老师不管。将管理学生无限责任加著老师头上。
随着社会发展,学校内抢劫,杀人,强奸等暴力事件在今后会逐步出现,并增多。老师们一定要珍爱自已的生命健康,保护好自已,你的家人才是你最需要爱护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为学校或教师,应时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制定制度对校园暴力零容忍;一旦遇到打架斗殴事件,要及时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学校与教师只需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千万不要在法律之外擅自处理校园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