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贷款怎么办理

 我来答
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点行律询
2022-08-02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点行律询
专注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全国,服务业务有:征地拆迁、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工伤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谈判和诉讼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转按揭贷款一般是指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转按揭贷款需要原借款人(售房人)和新借款人(购房人)共同完成。原借款人(售房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与银行解除债权债务关系,撤销抵押登记;然后新借款人(购房人)申请二手房贷款,以所购住房作为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贷款通则》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贷款通则》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贷款通则》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44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88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