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范围不一样,比特币是数字货币的一种,数字货币的概念涵盖比特币。
2、发行方不一样,比特币没有统一的发行方,而有些数字货币有独立的发行方。
3、数量不一样,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扩展资料
数字货币非法币
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为高猛此代表的“虚拟戚迅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集中交易。这些“货币”的价格不仅经常在短期内暴涨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帮助下渐渐向投资、融资等金融领域扩散,引发了各界对于相关风险的广泛关注。
不知孝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法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数字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虚拟货币”炒作是个真实的坑(热点聚焦)
2024-11-26 广告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全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这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将替代 M0(人民币流通量),与纸币的属性功能完全一样,任何中国机构和个人均不能拒绝接收 DCEP。同时 DCEP 采取「双离线支付」,交易双方均离线,即便是在没有信号的地下商场,交易也可以发生。
首先,DCEP 和比特币的属性不同。DCEP 是实打实的法定货币,只不过借助了区块链以数字形式呈现。比特币是一种商品或是另类资产,通缩性注定了冲稿比特币不适合作为货币,并且目前为止比特币的支付功能也比较有限,更为广泛的应用场景是价值储藏(数字黄金)和投机。
属性的不同决定了 DCEP 和比特币在币值、发行、结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差异。DCEP 由中国央行发行结算,具备稳定性和法偿性,而比特币不由任何央行或机构发行,由算法按特定挖矿规则产生,全球大部分地区也不认可比特币,不得随意使用比特币兑换外汇,且价格波动剧烈。
扩展资料:
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用于购买互联网上的虚拟物品。
比特币皮消最初的概念是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人人都可以参与,由所有用户控制,不属于任散握孝何国家政府。
比特币还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这同样确保了货币的所有权与流通的交易性。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总数量被永久的限制在210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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