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期的刺史职权范围是什么

 我来答
野半下独0y
2022-06-26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361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38万
展开全部
监督地方官员
刺史归御史管,御史是秦官
秦御史大夫的职责:一是承转皇帝诏令制书,“受公卿奏事”,并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二是监察百官,“举劾按章”,主治重大案件.
汉武帝时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以后,成为定制,形成一套监察制度.有必要点明:刺史制度是在原有的地方层层监察的基础上(并非原来地方没有监察),增加了中央直接监察的内容,使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权力得以延伸.
东汉时,刺史成为常驻官员,后又掌军政大权,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监察官员演变为行政官员,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失去监察官的作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