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用年数总和法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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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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