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驻深圳办事处在那里
贵州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文锦花园26栋E_2B。
贵州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设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办事处党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财务、计生、综合协调、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接待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省人员在驻地的相关突发事件。
(二)业务处。
加强与深圳市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以及引进科学技术、人才、设备和先进经验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编辑、传递各类信息,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安全的信息服务;帮助省内企业协调解决在驻地工作中的困难;收集驻地劳务用工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省直相关部门。
扩展资料
贵州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贵州省经济建设中心,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与深圳市政府的联系、沟通,做好专题调研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提供深圳市经济建设、科技、人才交流和商务等方面的信息。
(二)受省直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省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深圳市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省直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贵州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省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
(三)加强与驻地人口计生部门的联系,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协调、配合驻地做好贵州籍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四)协助做好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为省有关部门在深圳市开展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招商引资活动牵线搭桥,提供交通服务;加强与驻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贵州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为中外客商到贵州投资创业牵线搭桥,提供相关服务。
(五)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直各部门领导、市(州、地)领导以及重要团组或人员到深圳市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六)协调、指导市(州、地)、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派往深圳市办事机构的工作,帮助其协调、疏通与驻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
(七)负责做好深圳市对贵州省有关市、州、地帮扶、协作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广泛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贵州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等优势和投资环境、优惠政策,推介“多彩贵州”,扩大贵州影响,提高贵州知名度。
(九)办理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