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英国政府是从英国议会中产生的,并对其负责,英国议会是英国最高立法机关,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内阁要对议会负责。内阁就是英国的政府,也就是行政机关。内阁的首脑就是首相。议会是立法机关。英国是君主立宪制,所以议会权力至上。
政府产生于议会。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首相,首相自行组阁,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但实际上对议会负责。内阁的提议如果被议会驳回,那么内阁就要解散或者议会进行重组。这种关系之所以形成,就是因为内阁的首相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而且首相自行组阁,内阁成员与首相共进退。
扩展资料
英国议会居于优越于其他机关的“至上”地位,曾经拥有几乎是无限的立法权。对于议会的职能,有不同的概括。1978年设立的程序特别委员会将其概括为四项:立法、审查政府工作、控制财政、平反冤屈。
议会1992年编印的“议会与政府”认为,英国议会承担着七项工作:制定法律,检察政府工作,控制财政,保护个人,审议欧共体建议,辩论时事,审理上诉。英国官方年度报告《英国2000》将议会职能概括为四项:通过法律;以就征税作出表决的方式为政府的工作提供运作手段;审查政府的政策和行政管理,包括财政支出;辩论日常的重要问题。
从权力运作的角度看,英国议会的主要职能是立法、监控财政、监督政府。此外,在外交、司法等方面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