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自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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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方舟教育
2022-08-07 · TA获得超过513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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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初二自传作文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二自传作文 篇1

  大家好,你初听这个名字,可能会惊奇,你会说,这个名字那是个人名,分明是个狗名吗?恭喜你猜对啦,我就是我的主人的爱宠,一只德国牧羊犬。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德国牧羊犬,我全身的主色调是黑色,只有脖子和我的小脚丫是金黄色的,看起来威风凛凛,我走到大街上,那回头率相当高!不是我自夸,保守也有200%但唯一不足的是我鼻子上有一道疤,那是我小时候,被蚊子叮了一口,又被万恶苍蝇“亲吻”了一口,结果发炎了。每到夏天,天一热,那块疤就开始疼。唉,我恨死苍蝇和蚊子啦。我发誓,不灭蚊子和苍蝇,誓不为好狗。

  家里的生活很清闲,我没事就去抓抓鸟(但尽管抓不着),到河里swim一下,不过我更喜欢睡觉,一睡至少俩小时,不过也会被主人的妹妹吵醒十次以上。唉,我什么时候才能谁个安稳觉呐?

  人们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我就是喜欢管这“闲事”因为主人家里没有猫,只好由我就写到这里吧,主人一会就回来了。拜拜。唉唉,忘啦告诉你们了,我可是一位婀娜多姿姑娘,不是小伙子噢,大家不要误解噢,再见。

初二自传作文 篇2

  我出生于20xx年,名叫吴霖丽。为什么叫霖丽呢?也许爷爷是想让我长大后聪明伶俐吧!

  小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很淘气,一点儿也不会照顾自己,经常受伤。

  我七岁的时候,总爱蹦蹦跳跳,尤其爱跳绳。记得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跳绳,我提起脚尖,用力一跳,结果“哎呦”,好痛!摔了一跤。当时手上的皮也刮破了,流出了鲜红的血。经历这件事,我对跳绳有了敬畏之心。

  十岁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去爬山,爬到山腰上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我兴奋地跑过去摘,结果脚一滑,不小心就摔倒了。好在只擦伤了手。朋友们当时急匆匆地把我扶起来,比我还紧张。这令我很感动。从那时起我就懂得了友情的重要。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很天真,幼稚。可这份幼稚现在不复存在着了。

  如今,我已踏入了初中的学堂,一路上高手多多,想要进前十名,可真不容易呀!不知多少个夜晚,我握着笔,皱着眉头,安安静静地坐在台灯下写作业。墙上的钟一直在“滴答滴答”地响着。但我喜欢这样,因为学习使我充实。每当我翻着书、写着字时,我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有爸爸送给我的熊陪伴着我,我感到很快乐。

  现在的我很好强,一直在为考理想的高中而努力奋斗着。即使整天待在教室做作业,很少出去玩,我也觉得值得。

  我希望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做好。比如写作文,我只要写不好就不舒服。虽然我的作文每次都要被老师改动很多。但我这份写作的热情与日俱增。相信我的作文会越写越好。

  这就是我,一个努力、勤奋、踏实的女孩。期待我下一次的自传更优秀!

初二自传作文 篇3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初二自传作文 篇4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我哭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鲜血自我手腕流出,我仿佛又看见了你,一袭白衣,绝代风华,我笑着扑上去,抢出你手中的骰子,如那天你刚醒一样再次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骰子么?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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