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有什么作用?
商标注册证有什么作用?
商标注册后,代表你持有该商标呀,别人今后用你这个商标,就可以起诉他侵权
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书只有持有人拥有原件。
代理商是没有注册证书的,但是如果需要,可以提供影印件给他们。或者申请商标局出具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证查询,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商标注册证?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现在商标局的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商标证书的下发可能会延长时间,可以具体咨询一下。
什么是商标注册证
有,由国家商标总局制定颁发的(全国唯一由你使用的商标品牌),饮料生产商一定要的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发给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注册人的,有关商标取得注册的证明档案,其内容应与《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的内容一致,具体包括: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务)、注册人名义、注册人地址、注册的有效期限等等。 《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在商标注册流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内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一楼大厅申请。与之相适应,《商标注册证》的发放也是“两条腿走路”: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邮寄给各代理机构;企业直接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则由注册人到商标局一楼商标大厅发证视窗领取。之所以要将企业直接申请的《商标注册证》在视窗发放,而不是依照商标注册人地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出去,主要是考虑到《商标注册证》是证明注册商标权的重要凭证,一旦邮寄过程中出现毁损、丢失或投寄错误等情况,都将给注册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商标新申请件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则编定初步审定号、初审公告期。初审公告3个月后,异议期满,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如期进行注册公告,并自注册公告日具有注册效力。但并不是注册公告刊出后,就立即发放《商标注册证》。因为异议人在异议期满当天提出的异议申请,也是有效申请,商标局也应当受理。异议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递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申请,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发文后二十天或者收文前二十天分别作为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因此,注册公告日后20天,才可以确认没有异议人提出异议,开始向注册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注册人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到商标局一楼大厅视窗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所需具备的书件是:商标局开具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企业介绍信和领证人身份证及其影印件。《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20天后,由商标局邮寄给商标注册人的。但有时商标注册人收不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例如,按照有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商标注册人名义和地址,必须与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中核定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这也是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形式审查的内容之一),而不少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其企业登记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其登记地址早已废弃不用,按照该地址发出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自然送不到; 还有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后变更了企业地址,按照原地址邮寄出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能被邮局退回。尽管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但企业通过查询《商标公告》或在商标局进行事后查询得知该商标已被注册,仍可以到商标局一楼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只是所需书件有所不同。在没有《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情况下,注册人在领取《商标注册证》时除提交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及其影印件外,还需出示经当年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该营业执照必须是副本,不能是影印件,而且应当是当年年检过的,才可以证明其企业仍是合法存在、有效经营的。如,有一企业拿两年未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领取《商标注册证》,经查,该企业已于一年前登出。注册人不存在了,商标权也只能随着其主体的灭失而消灭。 《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称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专案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如果面对这样一个内容齐全的《商标注册证》,没有任何涂改毁损的痕迹,且仍在注册证上记载的有效期内(我们强调该《商标注册证》确实是由商标局颁发),你会对它的法律效力心存疑虑吗?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样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毫无疑问与该商标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然而,事实上情况并不一定是这样,也许该注册商标早易其主,也可能因已被登出或者撤销而无效。为此,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证上记载的所有资讯与所指商标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另一种就是颁证时该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资讯已经与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造成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即还没有被核准注册)进行转让、变更的权利。如果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了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若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是变更后或受让人的相关住处;如果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没有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就还是最初申请人的资讯,尽管此时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发生变化(商标局之后会核发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对于商标注册后的转让、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这种情况便说明仅凭注册证不能表明该注册商标真实的法律状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登出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登出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登出而无效。 办理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其他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到:《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登出其注册商标或者登出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宣告。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而其他诸如撤销、撤销注册不当、有效期满未续展而登出,以及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期满未办理移转手续而被登出等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未规定要交回注册证。即使前述两种须交回注册证的情况,也未规定不交回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因此实际情况是,很多注册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注册证,造成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效注册证。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专案为限。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核准注册的商标的理解并不一定很准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时商标图样中会有不能专用的部分,如“雀巢咖啡”作为使用在咖啡上的商标,“咖啡”两字就不能专用。对于这些不能专用的部分,《商标法》允许其作为整体商标的一部分而保留。商标局进行审查时将视其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但注册证上并不会有相关标注。这种情况下,注册人就不能以此商标是注册商标为由,主张“咖啡”这两字的专用权利。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大部分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实践中会遇到许多不是这么明显的情况。举这样一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仅凭注册证的表述不能说明该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对商标法律的理解不全面,往往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看一个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权真实有效。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定《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企业应首先通过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其真实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首先弄清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不能仅凭一个《商标注册证》就草率做出处理决定。 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一定能够表明所述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作为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证件,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既不能一味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要视其为儿戏。 实践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应如实填写地址,留意《商标公告》,以便及时行使自己的商标权利。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保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登记地址是其真实有效的办公地址,如果不是的话,应尽可能地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因为该地址是商标申请书件在注册流程中的唯一地址,若该地址有误,会给其后的发放《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商标注册证》等环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理,若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变更地址的,也会有收不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困扰,为了确认自己的商标权利是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注册人可以时常查阅《商标公告》,也可以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年半后,到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进行免费事后查询,便可以获知自己的商标是否予以注册。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而是通过上述途径得知自己的商标获准注册的企业,还应注意不能在商标注册公告发布后立即来领证,应当缓后20天。以避免徒劳的奔波。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企业改制或主体发生变化,该《商标注册证》的归属问题。当代经济形势纷繁复杂,企业也面临着各种可能的变化。在从申请到最终得到《商标注册证》的一年多时间里,企业的性质可能发生变化,如国有企业改制成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或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也可能企业的主体发生合并、分立,如原有企业分立成两个以上的新企业,或原来的企业被别的企业所兼并。这时的新企业与老企业完全不同,虽然某个新企业可能依照法律继承老企业的商标权利和义务,但仍不能直接替老企业领取《商标注册证》,企业可以持相关资料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转让核准后,受让人拿商标局转让证明及其他身份证明档案来商标局视窗领取注册证。 若企业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变更了企业名称,但不涉及企业性质变化和主体变化,企业可以在出示其他所需书件的同时,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即可办理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手续。 (三)外国人要求领取注册证,只能委托代理机构代理。 我们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个海南的企业直接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获准注册后出于种种原因迟迟不来领取《商标注册证》,之后该企业将此商标转让给一位美国人,转让核准后,美国人委托一位中国公民持转让证明前来领取《商标注册证》,被我们告知无法领取。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该中国公民没有商标代理资格,无法从事商标代理事务,不能代理外国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该注册人若想领取《商标注册证》,只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下发和商标注册证有什么区别
商标受理通知书下发之后商标就可以打上TM标使用,商标注册证书下发使用时打上圈R使用。
商标业内的对客户的解释通行做法为:如果提交了申请,收到受理通知书,就可以标注TM了,如获得最终的商标注册证,就可以标注圈R了,注册商标的使用将得到商标法的严格保护。
TM”常见于国外商标,它是英文“trade mark”的缩写,“trade mark”的中文意思是“商业标记”,所以“TM”的意思就是“商标”,它的作用就是告诉人们,这个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这个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而“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register”的中文意思是“注册”,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是告诉人们,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不但是商标,而且还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现在知道TM和R的区别了吧,“TM”是商标标识,“R”是注册商标标识,二者受法律保护的力度是不同的。
当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R”或“注”注册标记,或者直接标明是“注册商标”。记住注册标记一定要打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国家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之后,《商标注册证》之前这段时间,仍然不可以在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因为国家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程式的开始。这个《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被核准。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最终未能注册成功。所以在这段时间建议标注“TM”,而不能标注“R”,否则就构成了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将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的罚款。
在商标还未成为注册商标的时候,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这样就可以避免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领域,而不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同时打上“TM”标记,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R 来自英文REGISTRATION,意思为:注册的商标,表示此商标已经注册,享受法律的保护。
首先,应该认识到,商标注册申请在上述过程中出现问题是属于正常的、不可怕的,这样认识可以使人放平心态,尽最大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其次,商标注册申请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商标查询、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驳回或初步审查通过、释出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查公告、(在此过程中还有可能遭遇商标异议)、发放商标注册证等环节。在上述环节中,如遇驳回,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复审的程式申请复审,复审人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如遇商标异议,申请人还须作出答辩,如果答辩输了,还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很多商标要经过层层关卡才能注册下来,少数商标在四五年后才拿到商标注册证书。总之在上述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经过了商标查询,如果对所申请的商标有了一定的把握,就应该放心地申请,一旦遇到驳回,完全可以通过复审程式争取到核准注册的结果。事实上,对于经过了严格的商标查询的商标,复审的成功率还是非常高的。
商标查询,无论是申请人自己查询,通过代理机构查询,还是经商标局对外视窗查询,其目的都是尽可能排除与申请商标近似的商标的影响,查询过程中,都会面临对商标查询结果的判定问题。
只要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成功受理申请,就会有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下发,这时候商标可以打TM标识,此时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成功了,只是说明商标局已同意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了。
商标提交申请后,9-11个月出审查结果,初审通过后还有3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无人异议,再1个月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这时候意味着商标注册成功,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了,可打®标识(不可任意变更注册时的标样),这时的商标受《注册商标法》保护,同时商标享有专用权
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专案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商标注册证查询。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式。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应先进行商标查询,查询主要为检索在先是否存在冲突的商标注册权。查询分以下两种:
1、网上商标查询系统(该系统为国家商标局对外开放的商标查询系统) 免费
2、其他商标资料平台查询。免费
备注:中国商标网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商标局以公开的商标档案,商标局没有对外公开最近6个月左右申请的商标,故内部商标查询系统与中国商标网查询系统无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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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号:16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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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