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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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红笔写名字的原因如下:
1、死刑犯之所以用红色写名字,就是表示,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剥夺了他的生命,不可挽回。红色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一直沿用。过去皇帝批奏折,是用朱红色的笔来指示,称为朱批。除皇帝以外,其他人是不能用朱红色作批示的。写信不能用红色笔写,红字代表断交,所以不可用红笔写人名。
2、古代衙门多用朱笔记录犯人的名籍,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在《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中就提到:斐豹,隶也,着于丹书。当时的罪犯通常被罚作官奴,并在丹书上做记录。
3、民间还传说阎王爷勾画生死簿时也是用红笔,被红笔填写名字的人迟早要到阎王那里去报到,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4、直到现在,处以极刑的罪犯名字上都用红笔打一个“×”或“√”。古代统治者托言天命,宣称所谓“天书”是用丹笔所写,故称“丹书”,为百姓所忌用。
5、帝王发给功臣的优待证往往用“丹书”,免罪证件也是用红笔写的。古时候,犯人被砍头的时候,血会溅到背后插的名字牌上,把名字染成红色。有时背后插的名字牌,是用鸡血写的红字。因此,人们忌讳用红色来书写文字,尤其忌讳用红色水书写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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