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备案在电子税务局怎么备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理事项登记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选择好后,把页面往下拉,点击“办理”。界面弹出企业的信息,点击“新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备案错误被退回后,新增上面会显示已备案,便实际上是没有备案的,也重新操作。点击新新增后,页面弹出会计制度选择,选择企业现在执行的会计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此张表比较长,填完页面可见的之后,还要把页面往下拉继续填完。填写好会计制度后,点击“附送资料报送”。界面弹出上传页面,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自己扫描或拍照的会计制度电子档,上传成功后,状态下方会显示“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40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