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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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提供汽车租赁按照13%开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汽车租赁是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汽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提供汽车租赁按照13%开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汽车租赁是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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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税率: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为17%的增值税税率)。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公司租用的个人车辆,属于个人动产租赁行为,缴纳增值税,应该去国税开发票,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为17%的增值税税率)。
个人租赁汽车,到国税来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租赁合同、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代征。
税前扣除必须凭有效、合法的票据,不开租赁发票,租赁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需要代征的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拓展资料: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个人租赁汽车,到国税来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租赁合同、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代征。
税前扣除必须凭有效、合法的票据,不开租赁发票,租赁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关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个点。需要代征的还有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拓展资料: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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