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字有哪些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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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①<介>介绍动作行为发生时间、处所,可译为“在”、“到”、“从”等。《子鱼论战》:“宋公子及楚人战~泓。”《出师表》:“受任~败军之际。”
②<介>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进学解》:“业精~勤,荒~嬉。”
③<介>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对”、“向”等。《师说》:“~其身也,则耻师焉。”《捕蛇者说》:“余将告~莅事者。”
④<介>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伶官传序》:“而智勇多困~所溺。”《廉颇蔺相如列传》:“臣诚恐见欺~王而负赵。”
⑤<介>介绍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劝学》:“冰,水为之,而寒~水。”
⑥<词缀>用在动词前,无义。《诗经?葛覃》:“黄鸟~飞。”【注】“于”和“於”二字是同义词。《诗经》《尚书》《周易》多用“于”,其他书多作“於”;有些书(如《左传》)“于”“於”并用,“于”常用于地名前,其余写作“於”。但是,古书中用作人名和语气词的“於”不能写作“于”,参看“於(wū)”。用作人名和词缀的“于”不能写作“於”。此外,其他场合两者可互换,汉字简化后都写作“于”。
于:1.介词
2.后缀(1)任用;使用;运用。
以:1)任用;使用;运用。
(2)使。
(3)认为。
(4)及,连及。
(5)缘故;原因;道理。
(6)即,立即。详“以时”。
(7)代词。何,何处。
(8)代词。此,这。
(9)介词。拿;用。
(10)介词。表示处置或主使。犹言带着、率领。
(11)介词。介绍论事的标准。犹言“以……论”;“论……”。
(12)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或前提。犹言凭、根据。
(13)介词。介绍具有的身份或资格。
(14)介词。为。
(15)介词。在;于。
(16)介词。自;从。
(17)介词。与;同。
(18)连词。表并列,相当于“和”。
(19)连词。表承接,相当于“而”。
(20)连词。表承接,相当于“则”。
(21)连词。表转折,相当于“却”。
(22)连词。因为,由于。
(23)连词。因而;因此。
(24)连词。如,如果。
(25)助词。在句中的作用相当于一个音节,不表义。
(26)助词。表语气,用于句末,相当于“矣”。
(27)助词。用在单纯方位词前,组成合成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
(28)通“已”。已经。
(29)通“已”。太;甚。
(30)通“已”。止。
(31)通“已”。谓不许,不同意。
(32)通“有”。
(33)通“又”。
以:①<动>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
②<动>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哉?”
③<动>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美于徐公。”
④<介>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十五城请易璧。”
⑤<介>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⑥<介>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⑦<介>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⑧<介>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⑨<连>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近,则游者众;险~远,则至者少。”
⑩<连>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入。”
⑾<连>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连>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⒀<连>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贻之。”
⒁<连>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连>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⒃<副>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
②<介>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进学解》:“业精~勤,荒~嬉。”
③<介>介绍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对”、“向”等。《师说》:“~其身也,则耻师焉。”《捕蛇者说》:“余将告~莅事者。”
④<介>介绍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伶官传序》:“而智勇多困~所溺。”《廉颇蔺相如列传》:“臣诚恐见欺~王而负赵。”
⑤<介>介绍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劝学》:“冰,水为之,而寒~水。”
⑥<词缀>用在动词前,无义。《诗经?葛覃》:“黄鸟~飞。”【注】“于”和“於”二字是同义词。《诗经》《尚书》《周易》多用“于”,其他书多作“於”;有些书(如《左传》)“于”“於”并用,“于”常用于地名前,其余写作“於”。但是,古书中用作人名和语气词的“於”不能写作“于”,参看“於(wū)”。用作人名和词缀的“于”不能写作“於”。此外,其他场合两者可互换,汉字简化后都写作“于”。
于:1.介词
2.后缀(1)任用;使用;运用。
以:1)任用;使用;运用。
(2)使。
(3)认为。
(4)及,连及。
(5)缘故;原因;道理。
(6)即,立即。详“以时”。
(7)代词。何,何处。
(8)代词。此,这。
(9)介词。拿;用。
(10)介词。表示处置或主使。犹言带着、率领。
(11)介词。介绍论事的标准。犹言“以……论”;“论……”。
(12)介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或前提。犹言凭、根据。
(13)介词。介绍具有的身份或资格。
(14)介词。为。
(15)介词。在;于。
(16)介词。自;从。
(17)介词。与;同。
(18)连词。表并列,相当于“和”。
(19)连词。表承接,相当于“而”。
(20)连词。表承接,相当于“则”。
(21)连词。表转折,相当于“却”。
(22)连词。因为,由于。
(23)连词。因而;因此。
(24)连词。如,如果。
(25)助词。在句中的作用相当于一个音节,不表义。
(26)助词。表语气,用于句末,相当于“矣”。
(27)助词。用在单纯方位词前,组成合成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
(28)通“已”。已经。
(29)通“已”。太;甚。
(30)通“已”。止。
(31)通“已”。谓不许,不同意。
(32)通“有”。
(33)通“又”。
以:①<动>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
②<动>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哉?”
③<动>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美于徐公。”
④<介>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十五城请易璧。”
⑤<介>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⑥<介>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⑦<介>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⑧<介>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⑨<连>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近,则游者众;险~远,则至者少。”
⑩<连>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入。”
⑾<连>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⑿<连>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⒀<连>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贻之。”
⒁<连>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下,莫不逾侈。”
⒂<连>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⒃<副>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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