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
法律主观:
应交 个人所得税 =(工资-个人 交五险一金 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 个人所得税税率 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