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三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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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款指的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般出现这些情况,交警都是扣留机动车,同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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