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而起诉离婚的,则需要提供书面起诉状(法院准许口头起诉的除外)、结婚证、户口本、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64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