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是怎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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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开明5
2010-06-10 · TA获得超过14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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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机构简介: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在基层政权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 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下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南宁解放之初,镇、街、甲基层组织均暂予保留。1950年3月,街甲事务由各派出所负责管理。
  历史发展: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各街建立抗美援朝小组,由居民选出一人为代表,派出所就依靠抗美援朝小组开展工作,抗美援朝小组实际成为街道基层组织。1951年春,以小组即原来的甲为基础,逐步建立居民小组,但一条街有十几个、多者有几十个居民小组。
  1952年春夏之交,在民族路和共和路南段试点组建第一个居民委员会。由市政府民政科、妇联、青年团组成约10人的工作组开展工作,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经居民大会选出邮电工人家属宋秀琴为居民委员会主任,这是南宁市最早建成的居委会——民族路居委会。名人居住最多、时间最长的村离南宁市区20多公里的邕宁县老口渡口南岸边,有个叫麻子畚的小村。1952年五月——6月,这里居住着10多位中国文化、教育、理论、美术、音乐界的名人,即胡绳、田汉、艾青、李可染、吴景超、唐明照、徐毓栅、赵德清、安娥、张正字、夏同光、江定仙、陆地、阳太阳等。他们当时是由中央派到广西和本省的于部联合组成广西土地改革工作团(二团),团长谢芳春,选定邕宁县十三区麻子畚村作为工作团团部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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