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是什么意思?
中外合作的意思是:中外合作办学,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中外双方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保证教育质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共审批和备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580个(独立法人机构7个,非独立法人机构84个,项目489个),其中本科以上356个。
截至2020年底,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332个,其中本科以上1230个。2010年7月19日,教育部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四百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四百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都是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
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
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