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求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题答案, 急急急!!!! 100

案例分析:2008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月1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 案例分析:
2008年8月2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为乙公司加工300套桌椅,交货时间为10月1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支付加工费10万元人民币。合同成立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加工。但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
同年9月2 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9月 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答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任,而是因为消防部分要求其停工。并且乙公司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起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甲乙双方的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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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粉答主

2020-12-18 · 热爱社会生活,了解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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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来作为先履行合同源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款,其行为应属违约,但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时,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加工合同仍然对双方存在法律拘束力,乙公司仍应先行支付加工费,而甲公司也有义务交付货物。

但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可明知甲公司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反之,如果要求乙公司先行支付加工费,由于甲公司已明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扩展资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似味辽笑1b
2014-07-0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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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
乙公司作为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款,
其行为应属
违约,
但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时,
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
因此
加工合同仍然对双方存在法律拘束力,
乙公司仍应先行支付加工费,
而甲公司也有义务交付
货物。
但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要求其停工整顿,

此可明知甲公司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根据《合同法》第
68
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
主张不安抗辩,
中止履行其义务。反之,
如果要求乙公司先行支付加工费,
由于甲公司已明
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但是,
乙公司并不能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根据我国
《合同法》

69
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在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时候,
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中止履行其义务,
并且在中止履
行后,还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在中止履行后,对方
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此,
乙公司在得知甲公司将不能履行合同时,
只能中止履行其支付加工费的义务,
而不能直
接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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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yundan
2010-06-12 · TA获得超过11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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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也不能事实上履行合同,也构成预期违约,因为双方事实上不可能履行合同,法院应该判处双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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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谷槐04v
2010-06-24 · 超过2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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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因为乙应当先行支付加工费而未支付,甲可以以此理由抗辩。而且甲不能履行合同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不可抗力的原因,这同样是抗辩事由。而乙显然构成了违约,乙在甲被停业整顿前就因为没有按约支付加工费而构成了根本违约,应当对于其行为而造成的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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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920813
2010-06-20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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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在客观上没有了履行义务的能力,导致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中的不能履行行为。
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行为。
因此,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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