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会计问题,请教大家。
我的单位是一个分公司,前段时间总公司又注册了另一家公司,此公司筹建期间的费用由本分公司代支,现此公司正常运作,要将其筹建期间在本公司开支的所有凭证抽回去做账,这种做法合不...
我的单位是一个分公司,前段时间总公司又注册了另一家公司,此公司筹建期间的费用由本分公司代支,现此公司正常运作,要将其筹建期间在本公司开支的所有凭证抽回去做账,这种做法合不合理?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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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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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如果你公司在支付时是做的代垫支出,挂的其他应收就好办,挂费用就
做的代垫费用,把支出证明单复印,原件留你公司,复印件和原始凭证给新开公司,没有单据的做一个代付款证明
如果做的费用,那就废了,不能抽单
如果你公司在支付时是做的代垫支出,挂的其他应收就好办,挂费用就
做的代垫费用,把支出证明单复印,原件留你公司,复印件和原始凭证给新开公司,没有单据的做一个代付款证明
如果做的费用,那就废了,不能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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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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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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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抽回去,但是由于你公司是在代垫的时候已将这些单据入账了,所以现在要列一张他抽回的单据明细,上面要写明抽回单据原附在几月的几号凭证上,金额是多少,双方签字盖章,以后要那个公司还款才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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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应该复印这些凭证给对方作为代他付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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