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公务员什么时候报名,在哪个网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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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报名一般在国考报名之后,在每年11月份左右报名,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参加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报考条件:领取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优秀村居干部和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
(八)具备中央和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非上海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上海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上海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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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报考条件:领取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优秀村居干部和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
(八)具备中央和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非上海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上海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上海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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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于每年11月下旬组织笔试报名,并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招录单位和具体职位。
(二)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职位报名。招录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试内容与方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笔试委托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和阅卷等工作。
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数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以及公共管理知识与能力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分类划定,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职位的专业素质。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市人事局按照每类专业的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者名单,其笔试成绩在招录公务员的本年度内有效。考生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或声讯电话查询考试成绩。
(二) 面试
市人事局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录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与招录职位数不足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在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予以调剂。
面试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各委、办、局,区、县应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一般由招录单位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5名或者7名人员组成,也可根据录用主管机关的要求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也可聘请1至2名有关专家担任特邀考官。面试考官与面试者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录单位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5日内,将面试结果通知考生。
体检、考核与录用
1、各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经市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统一标准,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对部分机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须进行体能测试。
2、考生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招录单位必须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核。
3、各委、办、局,区、县根据考生的录用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初审合格后,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上海市国家机关拟录用国家公务员通知书》(附件四),招录单位与其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为一年。
5、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接受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与考试,同时在试用期内通过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
6、经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以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正式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登记手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其档案关系由招录单位转入本市人才交流机构。
(二)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职位报名。招录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试内容与方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笔试委托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和阅卷等工作。
公共科目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数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以及公共管理知识与能力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分类划定,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职位的专业素质。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市人事局按照每类专业的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者名单,其笔试成绩在招录公务员的本年度内有效。考生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或声讯电话查询考试成绩。
(二) 面试
市人事局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录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与招录职位数不足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在同类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予以调剂。
面试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各委、办、局,区、县应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一般由招录单位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5名或者7名人员组成,也可根据录用主管机关的要求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也可聘请1至2名有关专家担任特邀考官。面试考官与面试者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录单位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5日内,将面试结果通知考生。
体检、考核与录用
1、各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经市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统一标准,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对部分机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须进行体能测试。
2、考生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招录单位必须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核。
3、各委、办、局,区、县根据考生的录用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初审合格后,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上海市国家机关拟录用国家公务员通知书》(附件四),招录单位与其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为一年。
5、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接受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与考试,同时在试用期内通过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
6、经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以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正式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登记手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其档案关系由招录单位转入本市人才交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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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月27日开放查询,职位报名时间为3月3日9:00至3月7日18:00。面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公安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面试时间延长至4月4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由招录单位直接通知考生。你也可以添加shoffcn 为微信好友,了解2014上海公务员考试面试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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