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国家允许‘安乐死’?
截止2019年,世界上通过法律明确地允许安乐死的地方只有荷兰、比利时、美国的俄勒冈州及华盛顿州以及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 2019年11月13日,新西兰国会议员投票通过安乐死合法化法案。不过,在立法生效之前,该法案还需在2020年新西兰大选时接受全民公投,并得到多数人的支持。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但事实上,荷兰于2001年4月1日生效的安乐死法案才真正允许对患者主动实施安乐死。但荷兰对“安乐死”的权利设置了最低年限12岁。同时,12岁以上的未成年重症患儿如需采取“安乐死”措施,必须征得家长、医生等多方的同意。
2001年10月比利时参议院批准,2002年5月16日比利时议会众议院通过一项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1997年11月,美国俄勒冈州就《尊严死亡法》举行全民公决并通过了该法案,成为美国第一个允许安乐死的州。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裁定,医疗行为由各州自行管理,包括协助自杀。2008年11月,华盛顿州投票通过了第1000号动议案,成为继俄勒冈以后第二个由选民投票允许安乐死的州。
2017年9月29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以47票支持,37票反对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并投票决定该法案将于2019年6月19日正式生效。维州州长安德鲁随后表示,法案的通过将使人们能够结束无法忍受的痛苦,并赋予他们“长久以来被剥夺的尊严”。
扩展资料:
安乐死不是新问题,史前时代就有加速死亡的措施。古希腊、古罗马普遍允许病人及残废人“自由辞世”。“安乐死”这个名词就源自希腊文,其原意是“无痛地、仁慈地处死”,后来更宽泛地指“无痛地、安乐地死去”。古希腊的斯巴达城邦,习惯上处死天生病废婴儿。
古希腊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思想家与政治家们,有的赞成当病痛无法治疗时以自杀作为解脱手段;还有的认为,对于老人与衰弱者,经自愿使之安乐死是合理的。17世纪法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认为长寿是生物医学最崇高的目的,安乐死是医学技术的必涉领域。
从历史的趋势来看,1983年世界医学会的威尼斯宣言提出了消极安乐死的正式意见,同年美国医学会的伦理与法学委员会对于撤除生命支持措施的意见都已为安乐死实施创造了条件。
但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对安乐死的论争依旧非常激烈。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乐死
参考资料来源: 温州新闻网—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
已立法合法安乐死的地方: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国。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2017年10月22日,韩国保健福祉部称,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将试行《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
扩展资料:
实施条件
对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
狭义专指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实施促使其迅速无痛苦死亡的一种方式。又称无痛苦死亡。 一般多指后者。各国对安乐死是否合法存在争论。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2、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4、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5、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6、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乐死
2013-11-10
而且····
关於宠物安乐死的话
每个国家个每个公民都具有合法性
毋庸置疑
2013-11-10
201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