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侵权我该怎么办 5
我该怎么投诉呢 想让它消失..向百度可以投诉吗 我只需要百度搜索我的名字时不要它的出现就好 求助 展开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文章被侵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仲裁往往合同纠纷中较多,但是不乏有侵权仲裁的情形;关键还是在于是否达成仲裁的合意。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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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权人主张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等网络技术服务的,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侵权人应当就涉案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提供主体或者其与提供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可以认定其并非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侵权人未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系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等网络技术服务的,可以认定被告实施了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仍是侵权行为。
3、侵权人可以抗辩的方法:
侵权人可以主张是其网站仅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侵权图片是第三方上传的,应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侵权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网站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功能;
(2)侵权人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明确标示了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3)侵权人能够提供上传者的用户名、注册IP地址、注册时间、上传IP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上传时间、上传信息等证据;
(4)其他能够证明侵权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因素。
因为每个网站都有自己的使用协议 虽然可能不显眼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
是你
你自己主动在人家网站提交了相关信息
并不是人家未经你允许擅自获取的
所以不要以自己单方面思维考虑问题
既用人家的服务 又要说人家侵犯你
好坏都是你的。。。
至于解决方案
从网站开始 联系网站管理者 清理相关信息
这是你求助 是跟人家协商,别用完人家又盛气凌人的
没人会欠谁的,记住位置否则对你没什么帮助的
至于百度的收录,你可以提交相关申诉
但是最好能协商网站帮你提交
毕竟收录的是网站的网页 不是单纯收你的信息
网站出面 比你提交要有效的多
网站侵权存在有主动性侵权和被动性侵权两种类型。
网站主动性侵权
网站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出处和作者,也不向相关的网站和作者支付报酬,这就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为大多数网站都是赢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利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牟利而又不支付报酬,因此,它是非法的。
网站被动性侵权
网站被动性侵权,主要是指在网站所不能控制的领域内本网站的用户有侵权行为的发生,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由于网站信息的海量和自由度较大的特征,决定了网站不可能审查所有上传信息的合法性,当网络用户有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发生时,网站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此时,权利人不能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但网站负有配合著作权人查明侵权人信息(一般的网站都实行注册用户管理)的义务,并在著作权人提出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确实发生并向网站提出警告后及时将该作品移除,否则即构成共同侵权。
直接去司法机关起诉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利用信息网站侵害人参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的活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网络侵权不知是谁做的,也可以起诉网络提供服务者。
要求赔偿,尤其是在受损利益无法确定时,可以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被侵权人因人参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