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与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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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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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中长期险),可分为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大类。中长期险承保放帐期在一年以上、一般不超过10年的收汇风险,主要用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投资,如以BOT、BOO或合资等形式在境外兴办企业等。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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