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吨。
四轴车限重跟高速公路无关,这是湖南省地方制定的执法标准,以长沙市为例:
货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超限超载运输:
(一)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不含本数);
(二)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
(三)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
(四)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
(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的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