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南宁市公安局下设政治部、纪委、机关党委、办公室、指挥中心、人口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处等34个机关中层机构;共有兴宁、青秀、江南、西乡塘、青秀山、南湖、高新、邕宁、良庆等9个公安分局及武鸣、宾阳、上林、横县、隆安、马山等6个县公安局;直属刑事侦查支队、巡逻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特警支队等10个支队和武警、消防2个现役支队;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等6个关押场所以及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1、指挥中心
科室职能:
指挥中心是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安系统行动指挥和综合业务领导;负责实施全市“110”社会联动工作。2、警务督察处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指导、监督县级市公安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和落实警务规范的监督。
3、法制处
科室职能: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规划、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及复查、复核、所外执行等工作;负责需经市公安局审批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
4、信息通信处
科室职能:
负责市局公安科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数据和电视监控等技术系统的技术建设、技术保障和相关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市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核发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设施使用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5、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科室职能:
研究制订和实施信息安全对策和技术防范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科室职能:
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侦查和指导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列入管理的市属金融、财税等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市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7、巡逻警察支队
科室职能:
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治安巡逻执勤工作;组织、实施维护城市治安秩序,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担负处置暴乱、动乱、骚乱事件中的攻坚、突击任务;负责处置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大型文艺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
8、治安支队
科室职能:
负责和指导全市治安防范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群众性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申请;指导治安部门负责的刑事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治安收容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保安行业的指导和管理。
9、市公安消防支队
科室职能: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负责灭火、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10、交通警察支队
科室职能:
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规;负责和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对全市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核发牌证,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核和驾驶证核发、审验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控、信号控制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市建设、大型建设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审核工作。
11、入境管理处
科室职能:
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落实全市出入境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承办本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出入境及在南宁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事件。
12、户政处
科室职能:
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和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市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查处和指导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