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贝尔认为音乐是构成社会的一个要素,在一定意义上还可以看作是社会的雏型。他从音乐构造的基本要素音体系(乐制)着手分析,运用比较音乐学已取得的成果,从东方和西方的音体系相异的事实出发,结合记谱法和乐器制作的演变过程,探讨音乐与社会各种条件的联系。他认为,整个历史发展中,音乐材料有要求越来越合理的趋势,例如十二平均律的形成及其被广泛运用,就是一种理性化的结果。这种把焦点放在探讨音体系理性化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方向,被称为“音体系的社会学”。承接这种研究方向的有奥地利音乐学家K.布劳科普夫(1914~ )的《音乐社会学》(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