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学前儿童在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为儿童一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国民素质全面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历史起源:
学前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首先是由德国教育家F.W.A.福禄贝尔提出的。他在夸美纽斯和法国启蒙思想家J.-J.卢梭的影响下,又接受了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的儿童教育思想。
于1837年在布兰肯堡创设了一所收托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命名为幼儿园(Kindergarten)。福禄贝尔系统地论述了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性、内容和方法。他认为儿童的发展是渐进的过程,教育应适合儿童的发展,教育应以儿童的自主活动为基础。
他重视游戏的教育价值,把游戏作为幼儿园的主要活动,还设计了一套游戏和教学材料。他的主要著作有:《人的教育》(1826)、《慈母游戏和儿歌》(1843)、《幼儿园教育学》(1862)。虽然福禄贝尔教育理论中有唯心主义观点,但他在实践上和理论上推动了各国幼儿园的建立和学前教育学的研究。
当然教育孩子就是促进孩子的发展,那就包括孩子的身体运动、语言、认知、情绪等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