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行业有发展前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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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太阳能方面也分不同的领域,比如光热领域(太阳能热水器),光电领域(太阳能发电,楼上所说的也都是光电方面).前景是好,但是有自己高新技术的企业却很少.不是越大的企业越适合自己,还要看是什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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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研科信
2024-07-31 广告
2024-07-31 广告
太阳能是绿色清洁新能源,很有发展前景。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 第五项、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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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16年里,尽管光伏行业面临着新的政策环境,但依然不改上升趋势,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跃居全球首位。其中,分布式光伏增长尤为明显,新增装机容量达424万千瓦,同比增长200%。
据《2016-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前景及战略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分布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32GW,同比增长70%,创下历史新高。
根据规划目标,到“十三五”末,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需达到70GW,意味着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速将超过60%以上,可增长空间巨大。
可以预见,分布式光伏有望在2017年继续提速,并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据上述报告预计,今年2017年,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25GW。
据《2016-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前景及战略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分布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32GW,同比增长70%,创下历史新高。
根据规划目标,到“十三五”末,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需达到70GW,意味着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速将超过60%以上,可增长空间巨大。
可以预见,分布式光伏有望在2017年继续提速,并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据上述报告预计,今年2017年,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25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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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世界光伏产业的领导者非德国、日本莫属。这两个并不具有得天独厚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条件的国家为何成功?其背后的原因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与日本相比,中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装机。中国的光伏产业可以借鉴日本的哪些经验呢?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可以借鉴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全球变暖以及能源价格的高企,倒逼日本这样一个能源缺乏的国家将光伏产业放在了国家发展的优先地位。日本经济产业省运用各种措施,发展本国的光伏产业,包括“新阳光工程”、“5年光伏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划”和“住宅光伏系统推广计划”。相关资料显示,日本经济产业省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阳光工程”,布局建立日本本土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太阳能市场。通过一系列的政府资助和相关研究、开发、示范,在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和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此过程中,日本不仅拥有了多家世界顶尖的太阳能公司,为50万户家庭安装了太阳能屋顶系统,同时,日本也结束了对屋顶系统的政府资助,光伏产业完全具备了和其他电源竞争的能力。 首先,政府对光伏产业大力支持,接连出台相关政策。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便把太阳能发展作为未来能源战略的一部分,从那时起便不断出台支持政策。纵观日本政府政策出台的思路:实行高额补贴,推动光伏企业研发和投产的积极性,表明了国家对新能源的鼓励态度。同时解决并网发电系统的运用问题,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之后向民用系统倾斜,扩大装机量。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一开始就高额补贴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但日本政府光伏政策的思路还是值得借鉴的。
其次,企业坚持不懈,把光伏发电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在日本刚发展光伏产业时,很多企业的光伏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到10%,但由于企业都认识到了光伏产业的前景,依旧高投入进行光伏研发。如今,日本的光伏企业成就斐然。根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日本夏普公司2000-2006年连续七年占据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榜首位置,此外,夏普、京都陶瓷等日本企业的科技研发水平也处于世界前列。 最后,日本民众节约环保意识强。日本国民从小就接受了节能环保的教育,对国家的环保政策强烈支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太阳能光伏系统普及率的提升。
另外,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也指出,日本发展光伏产业的经验,还有一点值得借鉴,那就是注重人才的培养。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日本政府对太阳能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更减轻了就业压力。
尽管这些政策是否符合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胃口”还有待进一步讨论,但中国不妨从日本光伏产业发展经验中汲取一些养分,让国内的光伏产业少走一些弯路。 2001年国家推出“光明工程计划”,旨在通过光伏发电解决偏远山区用电问题。
2003年英利、无锡尚德相继投产,成为中国第一批现代意义的光伏组件生产企业。
2004年德国出台光伏并网政策,中国光伏组件出口激增。
2004年无锡尚德成功登陆纽交所,成为中国第一个在海外上市的民营新能源企业。
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通过,鼓励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提出到2020年光伏总装机容量实现2000兆瓦。
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提出可再生能源补贴标准,即用户每使用1千瓦时电需支付1厘钱。
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金太阳”工程,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给予50%或以上的投资补助。
2009年国家能源局实施了甘肃省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总装机容量为10兆瓦。
201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光伏产业定位:科学规划、适度发展,启动了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
2010年国家能源局实施第二次光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中国光伏电价进入1元时代。
2010年中国5大民营光伏企业获得了国家贷款支持。
2010年12月中国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强力推动光伏发电在国内的大规模应用。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2014年6月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拟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分别征收35.21%和18.56%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 一边是反补贴调查,一边是政府频出扶持政策,中国光伏企业的处境只能用“尴尬”形容。对此,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确实给欧美‘双反’调查提供了‘口实’,但是,我们不能着眼于短期利益,而是要看产业长远发展。”
最近一段时期,国务院先后多次表示,要解决中国的光伏产业危机。中电联、国家电网、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财政部都接到了批示,正在启动相关项目,新的政府投资或达700亿元。
在陈及看来:“当前环境下,如果政府不采取‘急救’措施,中国光伏产业可能遭遇毁灭性打击。因此,对于这样一个新兴产业,无论是从产业发展、抢占新能源市场,还是调整中国经济结构都至关重要。”
根据美国投资银行Maxim Group报告称,在中国最大10家太阳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债务累计达到175亿美元,表明整个行业已接近破产边缘。有鉴于此,国家频繁出台扶持政策无疑是“雪中送炭”。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建议,将重点确保“六大六小”12家光伏企业授信额度
“但是,从长期来看,光伏行业的产业结构存在许多问题,不是换一个市场就能解决,更不是补足资金可以解决的。政府和企业还是应该在危机过后,长远地看待行业发展。”陈及分析称。
2012年11月5日,中国正式将欧盟光伏补贴歧视性措施诉至WTO。据了解,欧盟成员国意大利和希腊的法律规定,如果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零部件原产于欧盟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国家,该项目生产的电力即可获得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上网电价补贴。以意大利为例,2010年中国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对意出口额为48亿美元。2011年意方出台上述补贴措施,当年中国相关光伏产品出口额降至38.8亿美元,前9个月对意出口额仅为7.6亿美元,同比下降78.8%。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5日发表谈话表示,中方认为,欧盟部分成员国上述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构成了世贸组织协定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并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损害了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中国政府有权利也有责任为本国光伏企业争取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在看到商务部消息的第一时间,英利集团媒体负责人王志新对记者表示,这一消息让业内感到欢欣鼓舞。这是国家层面的一些努力,也说明了国家对光伏这个行业的重视。目前企业正在积极应对欧盟的调查,国内光伏企业已经联合了欧洲当地的上下游企业成立了平价太阳能联盟C A SE,从公关游说和法律事务方面来应对。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史利民表示,欧盟的一些法规和做法有悖于世贸组织的原则,中国的诉讼有利于创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的产能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据了解,目前产能已经达到了50GW~60GW,而全球的需求也只有25GW~30GW。此外,由于美国和欧盟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将使我国光伏产业主要依赖国际市场的状况难以持续,从而加剧光伏组件产能的继续过剩。在这种情况下光伏产业发展前景,兼并重组、淘汰过剩产能似乎成了光伏企业的唯一出路。
目前我国光伏企业普遍面临亏损和资金链紧张的严峻局面。据一些大企业第二季度的财务报表显示,主要光伏企业亏损额均加大:英利绿色能源亏损9019万美元,同比增加255.21%;赛维LDK NYSE:LDK亏损2.21亿美元,同比增加(此处没有亏损百分比)
从光伏企业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来看,光伏产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目前已处于底部洗牌期,不排除一些企业退出市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而由于国内诸多企业面临的资金债务问题,使洗牌者很有可能是光伏行业之外的企业。
要改变现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光伏产业需要改革创新,改变受制于人的状况,并重视技术创新。政府行业部门应鼓励创新,在财政创新等方面给予优惠,提升其积极性,行业协会组织应发挥其协调功能,在组织光伏企业集体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作用,避免不必要的单打独斗和恶性循环。
反观美国光伏业现状,也并非欣欣向荣。据有关报道称,美国部分光伏厂商不赞同美国此次对华双反政策,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其自身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光伏产业不宜乐观,但从长远角度看,对于已经意识到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重要性的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来说,我国光伏业前景仍有发展空间。 随着中国一揽子光伏救市政策的出台,国内市场的启动蓄势待发。
德意志银行2013年1月14日发布报告表示,在全球太阳能发电领域,中国今年将超越德国成为市场领头羊。德银预计,今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翻倍,跃升为全球第一大太阳能市场。与此同时,得益于德国能源市场转型,中国太阳能电池板供应商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全球变暖以及能源价格的高企,倒逼日本这样一个能源缺乏的国家将光伏产业放在了国家发展的优先地位。日本经济产业省运用各种措施,发展本国的光伏产业,包括“新阳光工程”、“5年光伏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划”和“住宅光伏系统推广计划”。相关资料显示,日本经济产业省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阳光工程”,布局建立日本本土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太阳能市场。通过一系列的政府资助和相关研究、开发、示范,在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和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此过程中,日本不仅拥有了多家世界顶尖的太阳能公司,为50万户家庭安装了太阳能屋顶系统,同时,日本也结束了对屋顶系统的政府资助,光伏产业完全具备了和其他电源竞争的能力。 首先,政府对光伏产业大力支持,接连出台相关政策。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便把太阳能发展作为未来能源战略的一部分,从那时起便不断出台支持政策。纵观日本政府政策出台的思路:实行高额补贴,推动光伏企业研发和投产的积极性,表明了国家对新能源的鼓励态度。同时解决并网发电系统的运用问题,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之后向民用系统倾斜,扩大装机量。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一开始就高额补贴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但日本政府光伏政策的思路还是值得借鉴的。
其次,企业坚持不懈,把光伏发电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在日本刚发展光伏产业时,很多企业的光伏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到10%,但由于企业都认识到了光伏产业的前景,依旧高投入进行光伏研发。如今,日本的光伏企业成就斐然。根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日本夏普公司2000-2006年连续七年占据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榜首位置,此外,夏普、京都陶瓷等日本企业的科技研发水平也处于世界前列。 最后,日本民众节约环保意识强。日本国民从小就接受了节能环保的教育,对国家的环保政策强烈支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太阳能光伏系统普及率的提升。
另外,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也指出,日本发展光伏产业的经验,还有一点值得借鉴,那就是注重人才的培养。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日本政府对太阳能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更减轻了就业压力。
尽管这些政策是否符合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胃口”还有待进一步讨论,但中国不妨从日本光伏产业发展经验中汲取一些养分,让国内的光伏产业少走一些弯路。 2001年国家推出“光明工程计划”,旨在通过光伏发电解决偏远山区用电问题。
2003年英利、无锡尚德相继投产,成为中国第一批现代意义的光伏组件生产企业。
2004年德国出台光伏并网政策,中国光伏组件出口激增。
2004年无锡尚德成功登陆纽交所,成为中国第一个在海外上市的民营新能源企业。
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通过,鼓励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提出到2020年光伏总装机容量实现2000兆瓦。
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提出可再生能源补贴标准,即用户每使用1千瓦时电需支付1厘钱。
2009年国家开始实施“金太阳”工程,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给予50%或以上的投资补助。
2009年国家能源局实施了甘肃省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总装机容量为10兆瓦。
201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光伏产业定位:科学规划、适度发展,启动了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
2010年国家能源局实施第二次光伏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中国光伏电价进入1元时代。
2010年中国5大民营光伏企业获得了国家贷款支持。
2010年12月中国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强力推动光伏发电在国内的大规模应用。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2014年6月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拟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分别征收35.21%和18.56%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 一边是反补贴调查,一边是政府频出扶持政策,中国光伏企业的处境只能用“尴尬”形容。对此,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确实给欧美‘双反’调查提供了‘口实’,但是,我们不能着眼于短期利益,而是要看产业长远发展。”
最近一段时期,国务院先后多次表示,要解决中国的光伏产业危机。中电联、国家电网、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财政部都接到了批示,正在启动相关项目,新的政府投资或达700亿元。
在陈及看来:“当前环境下,如果政府不采取‘急救’措施,中国光伏产业可能遭遇毁灭性打击。因此,对于这样一个新兴产业,无论是从产业发展、抢占新能源市场,还是调整中国经济结构都至关重要。”
根据美国投资银行Maxim Group报告称,在中国最大10家太阳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债务累计达到175亿美元,表明整个行业已接近破产边缘。有鉴于此,国家频繁出台扶持政策无疑是“雪中送炭”。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建议,将重点确保“六大六小”12家光伏企业授信额度
“但是,从长期来看,光伏行业的产业结构存在许多问题,不是换一个市场就能解决,更不是补足资金可以解决的。政府和企业还是应该在危机过后,长远地看待行业发展。”陈及分析称。
2012年11月5日,中国正式将欧盟光伏补贴歧视性措施诉至WTO。据了解,欧盟成员国意大利和希腊的法律规定,如果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零部件原产于欧盟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国家,该项目生产的电力即可获得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上网电价补贴。以意大利为例,2010年中国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对意出口额为48亿美元。2011年意方出台上述补贴措施,当年中国相关光伏产品出口额降至38.8亿美元,前9个月对意出口额仅为7.6亿美元,同比下降78.8%。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5日发表谈话表示,中方认为,欧盟部分成员国上述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构成了世贸组织协定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并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损害了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益。中国政府有权利也有责任为本国光伏企业争取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在看到商务部消息的第一时间,英利集团媒体负责人王志新对记者表示,这一消息让业内感到欢欣鼓舞。这是国家层面的一些努力,也说明了国家对光伏这个行业的重视。目前企业正在积极应对欧盟的调查,国内光伏企业已经联合了欧洲当地的上下游企业成立了平价太阳能联盟C A SE,从公关游说和法律事务方面来应对。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史利民表示,欧盟的一些法规和做法有悖于世贸组织的原则,中国的诉讼有利于创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的产能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据了解,目前产能已经达到了50GW~60GW,而全球的需求也只有25GW~30GW。此外,由于美国和欧盟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将使我国光伏产业主要依赖国际市场的状况难以持续,从而加剧光伏组件产能的继续过剩。在这种情况下光伏产业发展前景,兼并重组、淘汰过剩产能似乎成了光伏企业的唯一出路。
目前我国光伏企业普遍面临亏损和资金链紧张的严峻局面。据一些大企业第二季度的财务报表显示,主要光伏企业亏损额均加大:英利绿色能源亏损9019万美元,同比增加255.21%;赛维LDK NYSE:LDK亏损2.21亿美元,同比增加(此处没有亏损百分比)
从光伏企业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来看,光伏产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目前已处于底部洗牌期,不排除一些企业退出市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而由于国内诸多企业面临的资金债务问题,使洗牌者很有可能是光伏行业之外的企业。
要改变现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光伏产业需要改革创新,改变受制于人的状况,并重视技术创新。政府行业部门应鼓励创新,在财政创新等方面给予优惠,提升其积极性,行业协会组织应发挥其协调功能,在组织光伏企业集体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作用,避免不必要的单打独斗和恶性循环。
反观美国光伏业现状,也并非欣欣向荣。据有关报道称,美国部分光伏厂商不赞同美国此次对华双反政策,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其自身发展。虽然目前我国光伏产业不宜乐观,但从长远角度看,对于已经意识到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重要性的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来说,我国光伏业前景仍有发展空间。 随着中国一揽子光伏救市政策的出台,国内市场的启动蓄势待发。
德意志银行2013年1月14日发布报告表示,在全球太阳能发电领域,中国今年将超越德国成为市场领头羊。德银预计,今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将翻倍,跃升为全球第一大太阳能市场。与此同时,得益于德国能源市场转型,中国太阳能电池板供应商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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