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保险必须先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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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办理失业证条件: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要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其他失业人员相关证明。
失业证办理流程:
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 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
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综上,加入台湾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详情请咨询相关办理机构。
办理失业证条件: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要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其他失业人员相关证明。
失业证办理流程:
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 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
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综上,加入台湾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详情请咨询相关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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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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