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购房合同都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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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买房签证合同注意事项
1、澳洲房产购房者购买相关项目,与澳洲房产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协议书,并支付1-2万元订金。(记得收取收据)
2、一般在10天内,会有买家也就是您的澳洲房产律师所,为澳洲房产购房者(您)讲解澳洲房产购房合同,合同为全英文版,澳洲房产律师会草拟中文简版合同加以说明,提出专业意见,充分保护买家利益后签约,签约的同时签订律师代理协议,并付50%的律师代理费(澳元),一般为700澳币左右。
3、5-7,澳洲房产购房者须从银行汇出10%的首期房款至澳洲房产购房者代理律师,买家律师确认无误后,再存入卖家律师在澳洲的“政府监管的银行信托帐号()”中,待律师收到首期款后,凭收据将1-2万元订金退还给澳洲房产购房者。
4、律师将合同交开发商,签字认可。
5、澳洲房产交房时间:如果是现房,3个月内交房,如果是期房,则等到澳洲房产开发商实际交房过户之前。
6、房屋完工后:发展商持3项法律文件:a.持牌测量师发放合格证书(P.C.C)(Practical Completion Certificate)b. 政府验收检查合格证书(C.C)(Code of Compliance)c. 房屋产权证书(T.C)(Certificate of Title)卖家律师发出正式通知信给买家律师,通知楼已完工。(Settlement)。买家律师收到通知后,买家律师办理产权证,将房款转入发展商户。发展商收到全部房款,购房手续完成。
7、付款方式:将尾款的90%(其中80%可以是贷款合同加10%的现金,也可以50%的贷款合同加40%的现金,根据购房者的现金流而定)加50%律师代理费剩余部分交至律师信托银行帐号,并缴相应的物业印花税。购买完成
备文件,理清法律头绪
至今最普遍的买房方式是通过私人协议(Private Treaty)合约交换。无论是通过地产代理或者是直接跟屋主交涉都属这种形式,另一方式是公开拍卖。
Conveyancing一词描述的是物业产权从一个屋主过户到另外一个屋主。要做到这一步有许多工作要做,下面是一些基本步骤。
卖主声明销售合同
此类文件,维省叫卖主声明(Vendor’s statement),纽省则称销售合同(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land)。
卖主声明告诉你很多有关此物业的事情。你可以从卖主的地产中介那里得到卖主声明,拍卖之前你也可以从负责拍卖或销售的地产代理那里要求此一文件。
卖主声明或销售合同应该包括下列附件:
1.房契复印件
2.计划证书的复印件
3.当地市政局的相关证书,此类文件应详细列出物业主地的使用途径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4.下水道图
5.过去7年房屋改建装修的批准书
6.建造附属建筑物的有关文件及限制性契约复印件
7.冷静期声明
8.物业现有按揭的详细说明
9.出售物业所附带的设备或装置
*在纽省,卖主如果不披露上述要求信息,买主有权在合约交换后14天内宣布合约作废。
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卖方准备的。通常来说,卖方律师会将合同寄给买方的律师,买方律师再负责向买方解释合同条款,如无异议,买方就在上面签字。
一份正式的房地产合同必须有买方卖方的名、物业的介绍说明、价格等等,如果双方对交割日期取得一致,那么确保在那能顺利交割就很重要。
合同通常有标准格式,很少需要修改。当然你可以要求附上有关特别交易的特别条件。
买方律师或产权转让承办者将仔细检查合同,以防有不利于购买和使用物业的因素出现。这些因素包括:土地用途限制、下水道计划、房契限制以及卖方保证等等。
如果你期望房屋的动产部分,例如炉具、窗帘、地毯、灯具等等应随房子一起销售,那么应确保它列入合同之中。
合同交换
一旦房子检查完成以及财务安排的批准形成正式文字,合同就可以交换了。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自在一份合同上签名。卖方保持买方签名的合同,买方则保持卖方签名的合同。一般来说,交换合同由买卖双方的律师完成,也有买卖双方自己交换的,但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还是由律师代劳为好。
合同交换后,通常要求预付5-10%的定金。定金可以在7天之内一次付清,也可分批支付,关键看合同上怎么说。当然,如果你是通过拍卖买的房子,会被子要求支付定金。
应该清楚的是,合同交换之前,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可以随时终止协商。各省的情况都一样,如果卖方在你签过名的合同上签名后,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便产生了。交换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你拥有了物业的所有权,但如果一方毁约则有可能导致法律行动和潜在的索赔要求。
冷静期
冷静期意在合同交换的时期内(纽省是5个工作天,由交换合约上的日期算起)允许买方反悔。但如果过了冷静期而反悔,买方则要损失合约上购买价的0.25%作为罚款。
冷静期仅适用于私人协议出售,而不适用于拍卖时的物业销售。大多数的新房卖家一般也不提供冷静期。在西澳,任何洋房都没有冷静期,如果你买的物业既包括房子也包括土地,那么房子土地的冷静期也有可能不同。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是卖家有权在合同上附上66W Certificate,如果附了这么一份文件的话,就没有冷静期了。当然,作为买方,你也有权利要求卖方律师将此一文件撤掉,既保留冷静期,关键看双方怎么协商了。
冷静期的主要作用就是让买方在合同交换后有时间去获得法律意见,确实财务安排及对房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还可以反悔(买方要附罚款)。
冷静期避免了失当决定行为。如果买方在签署合同前不能得到房屋检查结果和财务按揭,他可能要承受风险。冷静期内,卖方不能接受任何其它购买要求。
1、澳洲房产购房者购买相关项目,与澳洲房产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协议书,并支付1-2万元订金。(记得收取收据)
2、一般在10天内,会有买家也就是您的澳洲房产律师所,为澳洲房产购房者(您)讲解澳洲房产购房合同,合同为全英文版,澳洲房产律师会草拟中文简版合同加以说明,提出专业意见,充分保护买家利益后签约,签约的同时签订律师代理协议,并付50%的律师代理费(澳元),一般为700澳币左右。
3、5-7,澳洲房产购房者须从银行汇出10%的首期房款至澳洲房产购房者代理律师,买家律师确认无误后,再存入卖家律师在澳洲的“政府监管的银行信托帐号()”中,待律师收到首期款后,凭收据将1-2万元订金退还给澳洲房产购房者。
4、律师将合同交开发商,签字认可。
5、澳洲房产交房时间:如果是现房,3个月内交房,如果是期房,则等到澳洲房产开发商实际交房过户之前。
6、房屋完工后:发展商持3项法律文件:a.持牌测量师发放合格证书(P.C.C)(Practical Completion Certificate)b. 政府验收检查合格证书(C.C)(Code of Compliance)c. 房屋产权证书(T.C)(Certificate of Title)卖家律师发出正式通知信给买家律师,通知楼已完工。(Settlement)。买家律师收到通知后,买家律师办理产权证,将房款转入发展商户。发展商收到全部房款,购房手续完成。
7、付款方式:将尾款的90%(其中80%可以是贷款合同加10%的现金,也可以50%的贷款合同加40%的现金,根据购房者的现金流而定)加50%律师代理费剩余部分交至律师信托银行帐号,并缴相应的物业印花税。购买完成
备文件,理清法律头绪
至今最普遍的买房方式是通过私人协议(Private Treaty)合约交换。无论是通过地产代理或者是直接跟屋主交涉都属这种形式,另一方式是公开拍卖。
Conveyancing一词描述的是物业产权从一个屋主过户到另外一个屋主。要做到这一步有许多工作要做,下面是一些基本步骤。
卖主声明销售合同
此类文件,维省叫卖主声明(Vendor’s statement),纽省则称销售合同(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land)。
卖主声明告诉你很多有关此物业的事情。你可以从卖主的地产中介那里得到卖主声明,拍卖之前你也可以从负责拍卖或销售的地产代理那里要求此一文件。
卖主声明或销售合同应该包括下列附件:
1.房契复印件
2.计划证书的复印件
3.当地市政局的相关证书,此类文件应详细列出物业主地的使用途径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4.下水道图
5.过去7年房屋改建装修的批准书
6.建造附属建筑物的有关文件及限制性契约复印件
7.冷静期声明
8.物业现有按揭的详细说明
9.出售物业所附带的设备或装置
*在纽省,卖主如果不披露上述要求信息,买主有权在合约交换后14天内宣布合约作废。
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卖方准备的。通常来说,卖方律师会将合同寄给买方的律师,买方律师再负责向买方解释合同条款,如无异议,买方就在上面签字。
一份正式的房地产合同必须有买方卖方的名、物业的介绍说明、价格等等,如果双方对交割日期取得一致,那么确保在那能顺利交割就很重要。
合同通常有标准格式,很少需要修改。当然你可以要求附上有关特别交易的特别条件。
买方律师或产权转让承办者将仔细检查合同,以防有不利于购买和使用物业的因素出现。这些因素包括:土地用途限制、下水道计划、房契限制以及卖方保证等等。
如果你期望房屋的动产部分,例如炉具、窗帘、地毯、灯具等等应随房子一起销售,那么应确保它列入合同之中。
合同交换
一旦房子检查完成以及财务安排的批准形成正式文字,合同就可以交换了。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自在一份合同上签名。卖方保持买方签名的合同,买方则保持卖方签名的合同。一般来说,交换合同由买卖双方的律师完成,也有买卖双方自己交换的,但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还是由律师代劳为好。
合同交换后,通常要求预付5-10%的定金。定金可以在7天之内一次付清,也可分批支付,关键看合同上怎么说。当然,如果你是通过拍卖买的房子,会被子要求支付定金。
应该清楚的是,合同交换之前,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可以随时终止协商。各省的情况都一样,如果卖方在你签过名的合同上签名后,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便产生了。交换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你拥有了物业的所有权,但如果一方毁约则有可能导致法律行动和潜在的索赔要求。
冷静期
冷静期意在合同交换的时期内(纽省是5个工作天,由交换合约上的日期算起)允许买方反悔。但如果过了冷静期而反悔,买方则要损失合约上购买价的0.25%作为罚款。
冷静期仅适用于私人协议出售,而不适用于拍卖时的物业销售。大多数的新房卖家一般也不提供冷静期。在西澳,任何洋房都没有冷静期,如果你买的物业既包括房子也包括土地,那么房子土地的冷静期也有可能不同。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是卖家有权在合同上附上66W Certificate,如果附了这么一份文件的话,就没有冷静期了。当然,作为买方,你也有权利要求卖方律师将此一文件撤掉,既保留冷静期,关键看双方怎么协商了。
冷静期的主要作用就是让买方在合同交换后有时间去获得法律意见,确实财务安排及对房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还可以反悔(买方要附罚款)。
冷静期避免了失当决定行为。如果买方在签署合同前不能得到房屋检查结果和财务按揭,他可能要承受风险。冷静期内,卖方不能接受任何其它购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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