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是怎么解释礼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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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认为礼与法不是互不相容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他说:“礼者,法之大分也,类之纲纪也。”在荀子看来,礼不仅仅是道德规范,它本身就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礼也就是广义的法。荀子指出,礼与法都是维系社会群体不可缺少的手段,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的政治学原理。他不同意孟子尊王贱霸的观点,主张王霸杂用,礼法双行。“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荀子·强国》)荀子作为儒家大师,当然不是把礼法无原则地并列起来。他的王霸杂用主张其实是以王道为主、以霸道为辅。荀子的这一思想实际上为封建社会统治者采纳。汉宣帝曾直言不讳地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汉书·元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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