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姐弟妹六人共有的宅基地,妹妹建的房子,现在拆迁补偿,哥哥去世了,嫂子侄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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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子都有房产证,上面有房主名字,名字就是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是老房装修的,可能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比如爷爷、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妹妹建房有可能用她的名字了。所有权是按照房产证说的,不是口头上说是六个人共有那样的。继承权是依照继承法分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如果是爷爷和父亲的名字,第一继承人是母亲,母亲还在,其他人无权继承。如果是母亲的,等母亲百年后,才有继承权。现在拆迁补偿,应该先补偿妹妹的盖房贡献,其余的母亲说了算。如果房产证是妹妹的名字,当时领房产证时大家没有反对吧,只能妹妹说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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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多宅基地补偿款嫂子及其子女能继承哥哥那份的一半,另一半应由母亲继承,而房屋是妹妹的财产、完全属于妹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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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该房产是登记你妹妹的名字,那么嫂子和侄子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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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侄子不是你们家的血脉啊,不用问你们也应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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