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谈恋爱一起花的钱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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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因为互相表达情意而发生,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纪念日而产生的红包往来。这类款项一般金额不会太大,且赠与意图较为明显,性质上宜认定为赠与;二是因为日常生活产生的花费,比如同居期间的日常消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系借款,一般不宜认定为借贷;三是对于数额较大的款项往来,款项提供方很有可能系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在分手后,由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已不能实现,接受方应当返还钱款。
法官建议,对于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转账,最好通过借条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若碍于情面不好通过借条方式固定证据,也应当保留可以证明款项性质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分手后纠纷的发生。
法官建议,对于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转账,最好通过借条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若碍于情面不好通过借条方式固定证据,也应当保留可以证明款项性质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分手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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