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房?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扩展资料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进程紧密联系。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不足,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但是,我国刚刚起步的房地产业资金严重不足,不少都接近“皮包”公司状态,自有资金的比例甚至不到10%,就连基础较好的上海房产开发企业,其自有资金比例一直到2001年还只有18.84%。另一方面,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单一,从银行贷款几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惟一选择。
由于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房地产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投机性,这引来更多的限制。1993年,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不仅贷款难度加大,上市融资之路也被堵死,国家明确提出不鼓励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政策(并且,此后好几年这一限制也未有松动:1996年,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对房地产业“暂不考虑”,1997年,证监会《关于做好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中重申,继续对“房地产行业企业暂不受理”。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发展,一方面是这些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于是,建设部主导设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却留下来一个巨大的漏洞,即对侵权、违规行为未制定具体的惩戒条款。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后,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逐渐发展到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到90%以上,许多开发成本转嫁给了购房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1、价格优势,期房相对现房价格要低一些,优惠力度也比现房大;户型优势,期房户型的选择空间大,基本所有户型都有;升值空间,期房修建的地段一般配套还未完善,后期生活、交通等配套完善,将有一定的升值空间。
2、购房风险,无论是交房时间、户型面积、配套等维度,购买期房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甚至于有的开发商不靠谱,卷款逃跑;配套设施未完善,只能看沙盘和置业顾问的讲解。
二、购买期房要注意什么
1、首先,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度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最重要的是要查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2、在期房纠纷中,有一大部分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
3、房屋质量及保修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常常会引发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冲突,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门专门下发了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目前,该规定已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