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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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的手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合法。如果属于偷税漏税,使用虚假申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行为避税的,则是不合法的,需要补交税款,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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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纳税人角度合理合法避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中,第一类是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的人,他们均为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类是非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第二,利用起征点合理避税。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一定起征点的基础上,对工资、薪金等税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第三,利用捐赠合理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我国个人通过我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将其所得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时,其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利用公积金合理避税。
个人可以在原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补缴,也就是说,能缴多少就缴多少,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额度,达到避税的目的。
动词 (verb的缩写)利用理财产品合理避税
随着家庭收入的稳步增加,家庭理财和个人理财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时尚的话题。在理财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合理合法的避税。
不及物动词通过转移财产或收入避税
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避税,是指当财产或收入的所有人不越过税收边界,即不改变其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时,他人在其他国家为自己设立相应的机构,转移和分割自己的财产或收入,从而避免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其他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缴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纳税等决定。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中,第一类是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的人,他们均为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类是非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第二,利用起征点合理避税。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一定起征点的基础上,对工资、薪金等税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第三,利用捐赠合理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我国个人通过我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将其所得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时,其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利用公积金合理避税。
个人可以在原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补缴,也就是说,能缴多少就缴多少,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额度,达到避税的目的。
动词 (verb的缩写)利用理财产品合理避税
随着家庭收入的稳步增加,家庭理财和个人理财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时尚的话题。在理财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合理合法的避税。
不及物动词通过转移财产或收入避税
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避税,是指当财产或收入的所有人不越过税收边界,即不改变其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时,他人在其他国家为自己设立相应的机构,转移和分割自己的财产或收入,从而避免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其他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缴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纳税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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