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为什么还判决不准离婚?
很多人以为,两个人经常生气、吵架,甚至打架,或者对方有外遇、出轨、与第三者同居,或者对方赌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也或者双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真建立起夫妻感情,等等,也就是自己觉得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既然两个人协商离婚不成,去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定能给判决离婚。
可事实上,如果就真的这样去起诉离婚,除非法院经过调解程序,双方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法院按调解离婚、出具调解书准予离婚,否则,百分之百的会判决不准离婚。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很多人就开始想不明白了。
第一,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正式分居的时间不足两年,甚至比较短
有个女当事人,因为丈夫不走正路,只顾着自己贪图玩乐、不想着挣钱养家,两人经常生气、吵架。丈夫甚至多次动手打了女的,女的只好外出。为了生存,开始从事足疗按摩行业,自己开设了一家店面。男的又想不明白了,认为女的从事的行业不正经,经常找女的去闹。但是两个人虽然一个在小城市开店,一个在老家生活,但丈夫隔三差五的去找女的各种闹,还强迫女的跟他在一起过夫妻生活。
后来女的就起诉要求离婚,但当法官问到双方有无分居的时候,女的想了想说没有分居、两个人还时不时的在一起。没有分居,女方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好,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到这时,女的才明白,分居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不能提供对方有过错和双方感情不好的证据
也是个女当事人,婚后男方多次与不同的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每次被女方发现之后,都痛哭流涕、发誓痛改前非、并保证不会再犯等等。但每次都会再犯,女的忍无可忍,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就起诉了。
在法庭审理的时候,女方说起男方的种种行为,是声情并茂、让人感觉历历在目。但当法官问起: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女方傻眼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当时她没有保存什么证据,甚至男方写的保证书,也不知去向了。
对此,法官也很无奈,只能以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的主张为由,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由此可见,在离婚诉讼当中,证据也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谁,都无法得知两个人婚后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法院也只能依靠证据,尽可能地还原事实的真相。但若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时候,就不能让法院得出这是一个事实的结论,从而原告所要求的离婚请求,也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在离婚诉讼当中,感情破裂,可不是自己认为的,要明白一个事实:我怎么让法院采信我的说法、支持我的请求?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我又要怎么找到这些证据?这是一个倒推法,也就是由结论推导出的。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证明感情破裂,则需要证明两个人生气吵架、对方有过错、分居等等,要证明这些,我能找到的证据有哪些。这样才行。
但很多人的思维是,我感情破裂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可以发誓,法院会信我说的话,然后判决离婚。这个逻辑首先就不通,别人不知道你们怎么过的日子,凭什么就相信你说的?如果法院这么做的话,那为什么对方说的就一定不是真的?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随便有个人去告你说你欠了10万元钱,法院是不是需要信他?所以说,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法院也是看证据判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