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急急急
我的车子是机动车,对方车子是电动车,我左转弯时她闯红灯过来撞到我屁股上了,现在我总共花了13000多了,对方花了5000左右,事故责任我是次责,她主则.现在事情过去3个多...
我的车子是机动车,对方车子是电动车,我左转弯时她闯红灯过来撞到我屁股上了,现在我总共花了13000多了,对方花了5000左右,事故责任我是次责,她主则.现在事情过去3个 多月了,她请了一个律师来处理里陪这方面事情,律师本人说她回老家去了.今天我和对方以及保险公司3方就这理赔方面作了商量,保险公司说大概总的算下来能陪她40000左右.对方律师说还要我们赔偿伤情鉴定费一共1680,营养费20×60天=1200元.辅助器具费2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保险公司说这些钱不是他们所管的,是我和对方协商.这笔费用算下来总共6100左右,我当时也忘记看他鉴定证书上面有没有构成伤残了,我觉得应该没有吧,就胳膊骨折,不是粉碎性的,慢慢可以长好的,不知道这笔费用我该不该承担啊?要是承担的话最少要承担多少?还有就是保险公司说过1星期左右我们3方去交警队商量下,就可以把案子结了,具体责任比例划分到时再说.请问到时候划分的时候是4,6开好点?还是3,7开好点? 还是2,8开好点?
我听别人说4,6开我可以多赔点钱,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啊?还有就是他们那4000到时候是按比例该得多少就多少吗?比如4,6开的话,对方就能得到16000?
我保险买的是交强险和商业险20W.请问上面那笔6100的费用我该不该承担?承担多少?还有就是我们快结案时去交警队划分责任时是我承担40%好?还是30%或20%?知道的兄弟帮下忙啊,我所有的分都给你们了,帮帮我吧....
我商业险保的是第3者20W,现在问题是保险公司其他的都能陪给对方,就是除了 伤残鉴定费1680 ,营养补助费20×60天=1200,精神损失费3000元.这些不赔,如果对方伤情达不到伤残的话,那精神损失费是不是不用赔?当时我私下和他们律师说,我最多承担30%责任,也就是1800元多点,他们也同意了,问题现在我问别人,他们说如果够不上伤残的话,精神损失费就不用赔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少900元左右,我可以不赔或少赔点精神损失费吗?还有就是划分责任时我要是4,6开的话,我可以多赔偿点?保险公司会同意吗?
如果我拒绝承担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只赔她伤残鉴定费可以吗?也就是承担30%,也就600左右的样子可以吗?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大不了让她去法院起诉我,也就为了这1000块钱我觉得她应该也不会去吧,我这样做可以吗?还有就是她够不上残疾吧好象,顶多也就受伤... 展开
我听别人说4,6开我可以多赔点钱,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啊?还有就是他们那4000到时候是按比例该得多少就多少吗?比如4,6开的话,对方就能得到16000?
我保险买的是交强险和商业险20W.请问上面那笔6100的费用我该不该承担?承担多少?还有就是我们快结案时去交警队划分责任时是我承担40%好?还是30%或20%?知道的兄弟帮下忙啊,我所有的分都给你们了,帮帮我吧....
我商业险保的是第3者20W,现在问题是保险公司其他的都能陪给对方,就是除了 伤残鉴定费1680 ,营养补助费20×60天=1200,精神损失费3000元.这些不赔,如果对方伤情达不到伤残的话,那精神损失费是不是不用赔?当时我私下和他们律师说,我最多承担30%责任,也就是1800元多点,他们也同意了,问题现在我问别人,他们说如果够不上伤残的话,精神损失费就不用赔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少900元左右,我可以不赔或少赔点精神损失费吗?还有就是划分责任时我要是4,6开的话,我可以多赔偿点?保险公司会同意吗?
如果我拒绝承担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只赔她伤残鉴定费可以吗?也就是承担30%,也就600左右的样子可以吗?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大不了让她去法院起诉我,也就为了这1000块钱我觉得她应该也不会去吧,我这样做可以吗?还有就是她够不上残疾吧好象,顶多也就受伤...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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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偶来试试看
1、首先明确事故责任的具体比例分成:本案交警认定你是次责,对方是主责,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一般的责任比例就是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的损失,但现在对方是非机动车,原则上从伤者的角度考虑,法院可以支持你承担40%,对方承担60%,这个比例也是保险公司可以认可的最大底线!(不排除你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就是不认可4/6分成,那也没有办法),而不是像您所说的想认可多少就是多少。
2、明确各项损失相对应的、相适用的保险:
①对方的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电瓶车损失等是由你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综合险两份保险赔偿。
②你自己的车子损失(13000多元)对应的保险是你投保的“车辆损失险”
3、对于对方提出的费用的解释:
①医疗费:保险公司一般会扣除非医保用药,大概的比例保持在总医疗费的15%左右,
②根据1680元的伤残鉴定费和200元的辅助器械费,可以肯定伤者评定了残疾!!!而且很大的可能是10级伤残。
③调解时,保险公司除了扣除非医保用药不赔外,伤残鉴定费也不大会赔,再因为你们是在交警大队协商处理,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一般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决定赔偿金额,本案还没有走到上法院的地步,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如果是法院处理本案,保险公司认可了残疾,精神损失费肯定要认可,要赔偿,只是金额多少的问题)
④如果通过司法鉴定,营养费保险公司也没有理由不赔偿。
4、赔偿的问题
①对于对方的损失,根据目前的情况,损失都没有超过交强险的限额,通俗点讲:本案中对方损失多少,你就要赔偿多少!不管你是喜欢3/7责任分成还是4/6责任分成。没有任何的意义。(具体理由见接下来分析)
②对于你的车子损失,如果按照4/6责任分成,就是说对方承担你车子损失的60%共计7800元(13000*0.6),如果按照3/7责任分成,就是说对方承担你车子损失的70%共计9100元,剩余部分在你投保的“车辆损失险”里赔偿,说简单点,就是不管你认可3/7的责任分成还是4/6的责任分成,你的车损13000元都可以一分不少的全部拿到,只是到保险公司拿多少,剩余对方赔你多少的问题。
5、本案矛盾根源所在:
①作为保险公司角度分析:对方的人伤等损失,都在交强险限额内,责任比例分成没有意义,3/7的责任和4/6的责任没有任何意义,都是要赔偿,故此项忽略,而保险公司真正关注的是你自己的车子损失,你3/7责任和4/7责任相差1300元,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认可4/6的责任,保险公司要多陪1300元,那么保险公司肯定只能认可3/7的责任了。
②相同道理,对于对方来讲,你认4/6,对方可以少赔1300元,其他的损失还是由你这边承担,
③简单点讲:你是无关人员,谁退谁进影响到的利益是对方和保险公司,和你无关
6、问题这么纠结,因此最快、对你最省心、最省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起诉法院。
赚钱不容易啊,买了保险干啥还要自己承担那么多,没必要。
1、首先明确事故责任的具体比例分成:本案交警认定你是次责,对方是主责,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一般的责任比例就是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的损失,但现在对方是非机动车,原则上从伤者的角度考虑,法院可以支持你承担40%,对方承担60%,这个比例也是保险公司可以认可的最大底线!(不排除你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就是不认可4/6分成,那也没有办法),而不是像您所说的想认可多少就是多少。
2、明确各项损失相对应的、相适用的保险:
①对方的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电瓶车损失等是由你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综合险两份保险赔偿。
②你自己的车子损失(13000多元)对应的保险是你投保的“车辆损失险”
3、对于对方提出的费用的解释:
①医疗费:保险公司一般会扣除非医保用药,大概的比例保持在总医疗费的15%左右,
②根据1680元的伤残鉴定费和200元的辅助器械费,可以肯定伤者评定了残疾!!!而且很大的可能是10级伤残。
③调解时,保险公司除了扣除非医保用药不赔外,伤残鉴定费也不大会赔,再因为你们是在交警大队协商处理,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一般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决定赔偿金额,本案还没有走到上法院的地步,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如果是法院处理本案,保险公司认可了残疾,精神损失费肯定要认可,要赔偿,只是金额多少的问题)
④如果通过司法鉴定,营养费保险公司也没有理由不赔偿。
4、赔偿的问题
①对于对方的损失,根据目前的情况,损失都没有超过交强险的限额,通俗点讲:本案中对方损失多少,你就要赔偿多少!不管你是喜欢3/7责任分成还是4/6责任分成。没有任何的意义。(具体理由见接下来分析)
②对于你的车子损失,如果按照4/6责任分成,就是说对方承担你车子损失的60%共计7800元(13000*0.6),如果按照3/7责任分成,就是说对方承担你车子损失的70%共计9100元,剩余部分在你投保的“车辆损失险”里赔偿,说简单点,就是不管你认可3/7的责任分成还是4/6的责任分成,你的车损13000元都可以一分不少的全部拿到,只是到保险公司拿多少,剩余对方赔你多少的问题。
5、本案矛盾根源所在:
①作为保险公司角度分析:对方的人伤等损失,都在交强险限额内,责任比例分成没有意义,3/7的责任和4/6的责任没有任何意义,都是要赔偿,故此项忽略,而保险公司真正关注的是你自己的车子损失,你3/7责任和4/7责任相差1300元,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认可4/6的责任,保险公司要多陪1300元,那么保险公司肯定只能认可3/7的责任了。
②相同道理,对于对方来讲,你认4/6,对方可以少赔1300元,其他的损失还是由你这边承担,
③简单点讲:你是无关人员,谁退谁进影响到的利益是对方和保险公司,和你无关
6、问题这么纠结,因此最快、对你最省心、最省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起诉法院。
赚钱不容易啊,买了保险干啥还要自己承担那么多,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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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的总数中一万由保险公司承担,走出的部分按四六分成,你承担的四成也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中承担,这部分主要和保险公司谈了,(主要是非医保药、责任免除问题);鉴定费(伤残)由你承担四成(有的保险公司商业险赔、有的不赔)。
其次,对方的其他损失(护理费、误工、伤残、交通费、车损2000以内、精神损害赔偿金)都应该是交强险的承保公司赔偿,不需要你赔偿。
对方如对你要求过高,你就让他诉讼。
其次,对方的其他损失(护理费、误工、伤残、交通费、车损2000以内、精神损害赔偿金)都应该是交强险的承保公司赔偿,不需要你赔偿。
对方如对你要求过高,你就让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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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次责,也就是说交警已经判完,次责不是你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保险公司规定按三七开。三七开的情况下就应该 你赔他三 他赔你七。 所以你不用担心。首先营养费器具费精神损失费都不是保险公司所赔偿范围,所以你可以不赔,因为这些东西是没有固定价值的,你可以让他起诉你,由法院判定。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么高的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即使判出来也应该你赔他所要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他有伤残,那么保险公司也会为你赔付哪百分之七十。剩余由他自己承担。 但是你的修车费用她还要承担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说所有保险公司能赔的都是按责任赔的 剩余应该由她自己承担。如果她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器具费这些。即使法院支持他所要求的金额,你也只用赔付她要求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所以总的来说从你手里出去的钱不应该超过2500. 修车费用不应超过5000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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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交强险 商业险? 商业险是三者责任吗?没有车辆损失险吗?这样的话按4,6开你就可以多赔偿点。
要是有车损险的话,就不存在了,因为三者险赔的多,车损险就赔的少,反正总之就要把你的损失补上,你不会有盈利的。
要是有车损险的话,就不存在了,因为三者险赔的多,车损险就赔的少,反正总之就要把你的损失补上,你不会有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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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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