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其中,“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登记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房产信息资料(房产证、公/廉租房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3、《区户籍学生转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一楼学生家长咨询中心领取);
4、加盖原学校公章的就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教育厅-小学入学年龄有什么要求?
达到规定年龄后就近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其中,“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
原则: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法律规定:
1、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2、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在起始年级不足额提供学位;不得在中高年级增班以转学等形式从其他小学选拔学生。
3、落实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小学均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
以上内容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小学入学年龄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