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都有哪些级别?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
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1-4级为高级,5-7级为副高级,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
文职人员职务的任免权限:
1、部级副职岗位,专业技术一级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审批;
2、局级正职至处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四级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由战区级单位审批;
3、处级副职和科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由军级单位审批;
4、科级副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由师、旅级单位审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
军队文职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管理岗位为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为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关于军队文职岗位级别的其他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十七条文职人员首次招录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50周岁;
(二)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45周岁;
(三)科级副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的,35周岁。
第十八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应当履行退役安置程序,由国家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文职人员主要编制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比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一般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级别,根据其职务等级、德才表现、经历评定和晋升。
文职干部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正局级干部职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副局级、正处级干部职务,由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部长和政治委员,大军区及军兵种司令员和政治委员或者相当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处级干部职务,由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技术岗
技能岗
管理岗:一到九级
技术岗:一到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