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新政策应届生
法律分析:1.申请时间2021 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7 日(工作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工作日)。应届生毕业后仅此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好。2.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2. 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3.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2020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4.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6月18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法律依据:2021年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和申请时间已公布,但是具体的评分标准细则还没有发布,可以先参考2020年的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