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什么决定
法律分析: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作出全面部署,显示了中国非凡的执政能力,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是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2、中国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